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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四月十四号
欧洲为什么欧洲的法律专业人士仍然避免庭外程序?

为什么欧洲的法律专业人士仍然避免庭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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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内塔·马诺洛娃-德拉加诺娃
维内塔·马诺洛娃-德拉加诺娃https://venetamanolova.com/
Veneta Manolova–Draganova 在商业法和商业调解领域担任律师(保加利亚 Sliven 律师协会)和注册调解员(在保加利亚共和国司法部注册),在农业商业领域和欧盟反洗钱政策。 联系人:[email protected]

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们目睹了我们只能从历史书中得知的事件。 我们的欧洲文化已经面对正在发生的事情。 丑陋的事实是,主要反应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 我们与他们一起出生; 只是这些年来,我们学会了压抑原始情绪,并因为我们生活在社会中而行为得当。 我们已经学会使用专注于谈判、妥协和协议的常识。 用政治语言——这是 外交. 用法律语言——这些是庭外程序或 调解.

众所周知:“即使是最糟糕的协议也好过最好的法庭判决。” ——律师中的一句名言。 那么为什么法律专业人士仍然避免调解呢? 问题出在立法上,还是出在我们的协议文化中?

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 1 年 2008 月 52 日关于民商事调解某些方面的指令 21/2008 的第 2008 条,136 OJ (L XNUMX),其主要目标是“通过鼓励使用调解和确保调解与司法程序之间的平衡关系,促进获得替代性争议解决方案并促进友好解决争议设立的区域办事处外,我们在美国也开设了办事处,以便我们为当地客户提供更多的支持。“

2008年以来,进行了许多研究和分析,都表明该指令的实际应用与设定的目标相去甚远。 一些应该注意的研究是:

量化不使用调解的成本——数据分析”(2011 年研究和“2014 年重启研究”,两者均受欧洲议会委托。 这些研究估计,如果欧盟的所有案件都先进行调解,并且在 50% 的案件中调解成功,则平均节省的天数为 240 天; 如果调解在 70% 的案件中成功,则节省的时间将增加到 354 天。 至于成本节省:每件纠纷节省的金钱乘以欧盟每年的纠纷数量,从而节省了大约 三十到四百亿欧元 以 50% 的成功率。 尽管有这些令人印象深刻的数据,欧洲议会还是通过了 12 2017九月分辨率 关于欧盟调解指令的实施,称第 1 条规定的目标尚未实现,因为在大多数成员国平均不到 1% 的法庭案件使用调解。 2018 年晚些时候,一个 简报 欧洲议会 JURI 委员会的要求已发布,据此我们正在目睹“欧盟调解悖论”:“如果增加调解的使用可以为当事人(以及司法机构和纳税人)节省大量时间和成本,为什么会员国的调解率如此之低?”

这个问题的答案相当复杂。 造成这种悖论的原因与其说是法律上的,不如说是心理上的和文化上的。 根据我目前的经验,我的观察与引用研究的一些结论重叠,我们可以将它们总结如下:

1- 强制调解的引入对调解的成功实施至关重要

事实证明,当会员国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进行调解时,他们根本没有。 我相信这是一种可以理解的心理反应。 意大利就是一个例子,在对一定范围的案件实行强制调解后,对自愿调解的需求急剧增加(每年 150.000 – 200.000 起调解案件)。 在保加利亚,自 2004 年以来,我们就制定了《调解法》,远早于通过欧盟调解指令。 从那时起,一小群经验丰富的调解员一直在努力打破陈规陋习,在国家层面实施调解。 2018 年,由最高律师委员会和协议与调解中心在索非亚区和索非亚市法院组织的强制调解圆桌会议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公众反响强烈。 但仅在 2021 年,最高司法委员会法官小组通过了在保加利亚民事和商事案件中引入强制性司法调解的概念。

2- 参与程序的经济激励/相对制裁:

如果与经济激励或相关制裁挂钩,任何新事物的引入都更容易被接受。 例如,在保加利亚,如果当事人通过调解成功解决争议,将获得向法院支付的国家费用的 50% 的退款。 如果双方通过调解解决未决争议,罗马尼亚法律规定全额退还法庭费用。 匈牙利法律和意大利也有类似规定,调解产生的所有行为和协议均免缴国家费用。 至于制裁,它们似乎是现阶段最敏感的话题,因为我们冒着影响人权和诉诸司法的风险。

3- 增加许可调解员的标准

目前,我认为这是一个不足之处,因为标准过于笼统,这就是为什么在非强制性调解的国家,许多法官会回避该程序,因为他们怀疑该程序的有效性和/或调解员的资格。 因此,我认为应该明确规定对调解员的要求,并收紧该行业的准入。 在这里,我们应该提到罗马尼亚及其调解委员会的好例子——一个完全致力于促进调解、制定培训标准、培训提供培训的教师、发布证明调解员专业资格的文件、通过道德守则的国家机构,如以及制定立法建议。

4- 与律师合作

不幸的是,在许多欧洲国家,律师仍然避免调解,因为他们认为庭外争议解决将剥夺他们从诉讼中获得的收入。 为了克服这个问题,国家律师协会努力提高律师的能力非常重要。 律师需要放心,调解不会将他们赶出市场,而是会给他们新的机会,因为律师参与调解程序至关重要。 回想一下,即使在意大利,法律从业者也反对这些变化,在法庭上对立法提出上诉,甚至进行罢工。

5- 澄清执行代理人的义务

2021 年,CEPEJ(欧洲司法效率委员会)在其第 36 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一项 执法人员的调解意识和培训计划,旨在确保司法转介调解的效率。 我完全赞同欧洲委员会关于执法的建议指南中的观点,根据该意见,执法机构的作用应由国家法律明确界定,以避免权限和程序上的混淆。 执法人员有望在执法阶段扮演“司法后调解员”的角色。 但这个角色的强加必须事先详细沟通。 否则,我们可能会面临执法人员可能会退出调解的相反效果,就像上面提到的其他法律专业人士一样。

6- 改善社会的法律文化

总体而言,欧洲法规和立法的出台是自上而下的,这是正常的。 但这通常会导致它们在实践中的实施出现问题。 以我的经验,我总是采取相反的方法——在问题处于起步阶段时对其进行个性化处理并制定解决方案。 例如,如果我们在解决家庭暴力问题上没有取得进展,我认为我们不能谈论强制家庭调解。 需要优先考虑问题,特别是在生活水平较低的国家,以及在文化最初更加激进的社会中。

在结论事实证明,即使我们有一个旨在让我们的生活更轻松的良好监管框架,但在我们采用个人自下而上的方法之前,法规在实践中将不适用——从个人开始,通过法律专业人士,直至国家和欧洲机构。

那么,我们害怕调解吗? 不再。
但是我们有协议文化吗? 还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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