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因歧视耶和华见证人而受到谴责。 自 2018 年以来,未能在布鲁塞尔首都地区豁免耶和华见证人会众的财产税是歧视性的
欧洲人权法院 122 (2022) 05.04.2022
在今天 房间 判断1, 如果是 Assemblée Chrétienne Des Témoins de Jéhovah d'Anderlecht 和其他人诉比利时 (第 20165/20 号申请)欧洲人权法院一致认为:
违反《欧洲人权公约》第 14 条(禁止歧视)与《欧洲人权公约》第 9 条(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以及《公约》第 1 号议定书(保护财产)第 1 条一并解读。
该案涉及耶和华见证人的会众,他们抱怨被拒绝缴纳财产税(预先固定的)关于他们在布鲁塞尔首都地区用于宗教礼拜的财产。 根据布鲁塞尔首都区立法机构于 23 年 2017 月 2018 日颁布的命令,截至 XNUMX 财年,豁免仅适用于“公认的宗教”,这一类别不包括申请的会众。
法院认为,由于有关免税取决于事先承认,受制于没有提供足够保障反对歧视的规则,因此申请人的会众所受到的不同待遇没有合理和客观的理由。 它指出,除其他外,承认只有在司法部长的倡议下才有可能,此后取决于立法机关的纯酌情决定。 此类制度存在固有的任意性风险,不能合理地期望宗教团体为了要求获得有关免税的权利,会服从一个不是基于最低限度的公平保证并且不保证对其索赔进行客观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