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特拉斯堡– 位于德国莱欣根的一家基督教混合学校提供者正在与德国政府的压制性教育体系作斗争。 在 2014 年首次申请后,德国当局表示,去中心化学习协会无法提供中小学教育,尽管它 满足所有州规定的要求和课程. 该协会的学校以一种新的、越来越流行的教育形式为基础,将在校学习和在家学习相结合。
2 月 XNUMX 日,人权组织 ADF International 的律师将此案提交至欧洲人权法院 (ECtHR)。
- 德国混合学校——创新的课堂和在家学习模式——在认证被拒后向欧洲人权法院提出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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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lix Bollmann 博士是 ADF International 的欧洲宣传总监,也是向 ECtHR 提交案件的律师,他陈述如下:
该协会于 2014 年提交了首次认证申请,但被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忽视了三年。 因不作为,2017年提起诉讼,2019年一审,2021年上诉,2022年2022月三审。XNUMX年XNUMX月最高法院驳回国内终审上诉。
混合教育,成功且受欢迎,但受到限制
在过去的九年里,分散学习协会有效地运营了一所独立的混合学校,将课堂教学与数字在线课程和在家独立学习相结合。 该机构聘请国家批准的讲师并遵守预定的课程。 学生毕业时使用与公立学校相同的考试,并保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平均绩点。
去中心化学习协会负责人 Jonathan Erz 表示:
该协会无法建立新的机构。 由于学校的混合性质,行政法院承认教育水平令人满意,但批评这种模式,理由是学生在休息时间和课间时间很少在一起。 根据国内法院的说法,这是混合机构所缺乏的重要教育组成部分。
德国的教育限制违反国际法和国内法
德国禁止在家上学并严格限制教育,这违反了本国宪法和国际法规定的教育自由权。 国际法特别承认协会等机构享有不受干涉地建立和指导教育机构的自由,但须遵守“此类机构提供的教育应符合国家可能规定的最低标准的要求” .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 13.4 条)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 13.3 条规定,政府有义务尊重:
关于法律,Böllmann 博士说:
德国基本法 (宪法第7条)保障私立学校的设立权——但国内法院的解释使这一权利无效。 ADF International 的律师辩称,这反过来又违反了《欧洲人权公约》。 “欧洲人权法院一再明确表示,公约权利必须切实有效,” ADF 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