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捏造的正义:台湾太极门案

在任何民主国家,都会出现国家机器不仅失灵,而且被蓄意用来对付本国公民的情况。这些情况远远超出了普通司法程序的范畴……

8分钟简报 备注
捏造的正义:台湾太极门案

在任何民主国家,都存在这样的时刻:国家机器不仅失灵,而且被蓄意用来对付自己的公民。这种情况远非普通的司法失误或检察官工作过度造成的错误;它涉及那些受托维护法律的人蓄意捏造罪名。台湾1996年的太极门案就属于此类。它不仅仅是制度上的司法不公,更是制度上的司法捏造,是一起“捏造案件”的案例,国家机关凭空捏造了一个根本不存在的罪行,并对无辜者进行了长达三十年的迫害。

这一区别至关重要。司法不公暗示着意外或疏忽;而捏造案件则意味着蓄意。这意味着,公共权力并非寻求真相,而是着手编造谎言,并动用国家全部权力使之看起来合情合理。在太极门案中,国家并非无意犯错——而是蓄意捏造。如今,案件已进入第三十年,漫长斗争中不断涌现的证据无可辩驳地证明了捏造的蓄意性。

此案始于检察官侯宽仁,他对太极门的调查很快就越过了法律的界限。后来的证词显示,侯宽仁施压税务官员石岳生作伪证,谎称弟子献给师父的传统“红包”是“补习班学费”。侯宽仁提交的证据与起诉书中关于欺诈的指控相矛盾,并且无视了基本的举证原则。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最终裁定太极门无罪,不欠税,也没有违反任何税法,此案本应就此结束。然而,事态却愈演愈烈。

事态升级的根源可以追溯到1997年。当时,法务部调查局台北市办事处——一个无权进行税务审计的机构——致函国税局,指控太极门大师偷税漏税超过新台币3.2亿元。前监察院议员张启美教授证实了任何一个法学一年级学生都知道的事实:只有国税局才有权判定纳税义务。调查局的介入未经授权,远远超出其管辖范围。更糟糕的是,国税局并未进行独立调查,而是简单地照搬了调查局的说法和起诉书中的数据,开出了巨额税单和罚款。这违反了正当程序、官方调查原则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违规行为远不止于此。台湾大学退休教授陈子龙指出,整个过程似乎旨在规避正当程序,制造官僚主义的烟幕,使国家得以以征税为名没收财产。国贸局在未进行任何独立调查的情况下开具税单和罚款,违反了举证责任、经验法则以及《行政程序法》第111条——这些条件均会导致行政行为无效。在任何宪政民主国家,此类行为从一开始就无效。然而在台湾,这些无效行为却依然有效,并持续侵犯人权。

最终,刑事法院做了行政系统拒绝做的事情:他们审查了证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最终判决明确无误——太极门清白无辜,不欠税款,也没有违反任何税法。在一个运转良好的法治体系中,这本应就此了结此事。然而,这起行政税务案件却拖延了三十年之久,沦为“官僚主义的僵尸案”。即使在刑事判决依法要求撤销错误税单之后,此案依然悬而未决。许多观察人士认为,这种拖延不仅是官僚机构的顽固,更是最初捏造事实的延续——一场通过文书工作进行的清洗。

多年的档案资料揭示了一个更为令人不安的现实。监察院的两份调查报告显示,台湾最高监察机构此前已发现严重的程序违规行为。1996年的报纸档案揭示了一场有组织的抹黑运动:由于检察官违反了调查保密原则,四个月内出现了400多篇耸人听闻的文章——如此密集的报道表明这是精心策划而非偶然事件。官方文件显示,地方政府奉检察官之命,切断了太极门居民的水电——这种做法更像是专制政权而非民主政府的惯用伎俩。新百科全书的一份文件进一步证实,其税务评估完全基于调查局提供的数据,而调查局并无税务评估权。

经过多年的行政申诉,国家税务总局将六年争议年份中五年的税单更正为零。尽管这六年均基于相同的事实和证据,国家税务总局却无视行政一致性原则,以技术性借口,仅保留了1992年的税单。随后,国家税务总局以此税单为依据,通过行政拍卖没收了太极门圣地,将其收归国有。最高行政法院后来的裁决指出,1992年税单的最终判决存在错误,但当局置之不理。更令人震惊的是,台北高级行政法院的法官曾两次敦促国家税务总局中央办公室撤销强制执行令,并采用与其他年份相同的标准,但他们的信函却被置之不理。几十年来,参与开具税罚单和执行行政命令的人员都有资格获得绩效奖金。当公职人员从捏造的案件中获利时,纠正不公的动力便荡然无存。

这并非国家首次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捏造罪名。历史提供了令人不安的相似案例。在法国,1894年的德雷福斯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制度性捏造罪名的例子:军方情报部门伪造文件,陷害犹太军官阿尔弗雷德·德雷福斯从事间谍活动。当真正的间谍被揭穿后,军方变本加厉,炮制了臭名昭著的“亨利伪造案”以维护自身声誉。反犹主义是其动机,官僚机构的自保心理则为其提供了结构。最终,长达十年的迫害几乎撕裂了法兰西共和国。

在美国,1989年的中央公园慢跑者案也遵循着类似的模式。五名黑人和拉丁裔青少年在没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被审讯数小时,被迫做出前后矛盾的供述,尽管DNA证据指向其他嫌疑人,他们仍被判强奸罪。警方和检察官炮制了一套“失控”的叙事,媒体则大肆渲染。司法系统并非寻求真相,而是试图维护一个早已编造好的故事。

日本的袴田案是另一个例证。袴田岩男在死囚牢房里待了48年,直到2024年才被宣告无罪。案发一年后,警方在味噌桶里栽赃“沾血”的衣物,而检方则隐瞒了数十年无罪证据。司法系统对维持99%定罪率的执着,滋生了一种伪造证据以维护机构声誉的风气。

这些案件具有共同的结构:国家先预设被告有罪,然后捏造证据支持这一预设,最后利用程序上的复杂性来掩盖捏造的证据,使其免受审查。太极门案正是如此。它违反了正当程序,因为程序被武器化以维持谎言。它违反了无罪推定原则,因为国家先宣布被告有罪,后才寻求事实。它侵犯了财产权和获得适当救济的权利,因为捏造的税单已成为没收财产的工具。

制度性捏造不仅会伤害直接受害者,更会开创先例,因此十分危险。当国家发现它可以随意捏造罪名、伪造证据、扭曲程序、无视司法裁决而不受惩罚时,法治便沦为一副空洞的面具。公民最终会明白,合法性不过是强权用来掩盖迫害的伪装。

自戒严令结束以来,台湾在民主方面取得了显著进步。然而,太极门案却鲜明地提醒我们,威权主义的冲动——即不惜牺牲公民利益来维护体制的本能——并未消失。它体现在官僚机构的惰性、绩效激励机制以及官员不愿承认错误等行为中。它还体现在一些官员为了奖金而牺牲正义的意愿,以及程序上的违规行为很容易被层层行政文书掩盖的现象中。

太极门案的公正审理需要的不仅仅是赔偿或简单的道歉。它需要撤销1992年基于捏造证据而制定的税号,并归还被行政处分非法没收的土地。它需要承认这并非简单的错误,而是滥用公权,损害了台湾的民主制度。它还需要正视一个令人不安的事实:当民主机构认为无人监督时,它们的行为可能与专制机构无异。

台湾如今必须面对一个简单的问题:如果国家能够捏造正义一次,又有什么能阻止它再次这样做呢?台湾一直以其人权基础和对转型正义的承诺而自豪。然而,太极门事件却是后威权时代一场人为捏造的政治清洗——是国家权力实施的制度性司法造假。唯一的解决之道在于回归政治良知和保护人权。国家领导人必须采取行动,启动真正的转型正义,并将台湾的人权和法治标准提升到与其国际声誉相符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