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团关于前成员的决定修改了 1999 年关于访问权的现行规则
在议会小组领导人批准梅佐拉总统提出的改革计划后,主席团通过了第一个实施决定,修订了欧洲议会前议员的规则,并就修订后的进入议会场所的规则进行了首次讨论。
除其他外,它还介绍了 冷静期 任期结束后 6 个月的前成员。 在此期间,前成员不得与前成员进行游说或代表活动 欧洲 议会。 在此期间之后,如果前成员决定参与欧洲议会的游说或代表活动,他们将必须在透明度登记册中登记。 因此,他们将无权享有作为前成员提供给他们的访问权和设施。
主席团还讨论了关于进入议会场所的修订规则,将现有规定编纂成法典,以确保法律清晰度和更好的实施,包括徽章类型和用户类别。
该局将在未来几周内处理第一套措施的其他方面,例如利益代表参与议会举行的活动或修订内部举报规则。
与此同时,正在实施一些需要修改议会议事规则的措施。 宪法事务委员会 (AFCO) 的辩论已经开始。
为了配合上述所有行动,议会将定期开展关于欧洲议会议员和工作人员义务的提高认识活动。
背景
第一组改革旨在加强议会的廉正、独立性和问责制,同时保护议员的自由授权。 其他中长期措施将在 2 月全体会议 (ING2023) 成立的负责特别委员会中讨论。 此外,总统会议于 XNUMX 年 XNUMX 月启动了关于议会工作的立法、预算、审查、全体会议和外部层面的更广泛的改革进程,考虑了欧洲议会工作方式的全面现代化。
有关所有拟议改革的概述,请参见此处: https://www.europarl.europa.eu/news/en/press-room/20230208IPR72802/group-leaders-endorse-first-steps-of-parliamentary-re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