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名歐洲宗教少數群體專家本週在潘普洛納舉行由納瓦拉公立大學 (UPNA) 組織的國際會議,致力於討論未與國家簽訂合作協議的宗教教派的法律狀況。
宗教少數群體、公共行政與學術界
這些宗教少數群體的代表以及來自七個國家的大學的行政部門和研究人員的良心自由問題(西班牙、法國、義大利、波蘭、葡萄牙、英國和羅馬尼亞)分析了情況 6 月 8 日星期三至 XNUMX 月 XNUMX 日星期五,在前拉斯薩雷薩斯修道院(現為潘普洛納地區總部),將宗教多樣性納入社會的主要挑戰,其中“重大立法歧視」 的基礎上,根據 亞歷杭德羅·托雷斯·古鐵雷斯UPNA教授,本次大會組織者,”“宗教自由獎” 到 2020 年。
“例如,想想許多沒有與國家簽訂合作協議的懺悔者在獲得稅收優惠和捐贈扣除制度時所面臨的困難,“ 說過 亞歷杭德羅·托雷斯教授。 “到目前為止,這些問題一直只針對有協議的宗教,儘管有關贊助立法的「臨時」改革仍有待進行。還值得注意的是,他們要獲得土地來建造寺廟,或合適的埋葬地點,或為信徒提供宗教援助是多麼複雜”.
在西班牙,國家最初與羅馬教廷簽訂了有利於天主教會的協議,隨後與當時被承認的宗教少數群體簽署了 1992 年的協議 福音派宗教實體聯合會是, 西班牙以色列社區聯合會 和 西班牙伊斯蘭委員會。與這四個已與國家簽署協議的宗教相反,還有一些宗教尚未與國家簽署協議。其中也存在差異:有些獲得了「根深蒂固」(notorio arraigo)的聲明,例如 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 (2003) 耶和華見證人基督教會 (2006),則 西班牙佛教團體聯合會 (2007),則 東正教 (2010)和 巴哈伊信仰 (2023),而其他一些則缺乏此類額外的行政認可,例如 教堂 Scientology,A哈馬迪亞社區、 道教、 西班牙印度教聯合會 和 錫克教信仰.
大會參加者
此次國際大會題為“沒有法律合作協議的宗教少數群體的法律地位」 與其他名人一起聚集在潘普洛納, 梅賽德斯·穆里略·穆尼奧斯, 宗教自由局長 總統、司法和議會關係部和 伊內斯·馬扎拉薩·斯坦庫勒, 多元化與共存基金會等。與會的還有未與西班牙政府簽訂合作協議的宗教少數群體的代表: 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耶和華見證人、西班牙佛教聯合會、 羅馬尼亞東正教教堂, 巴哈伊社團, 伊万·阿霍納 來自 教堂 Scientology, 克里希納·克里帕·達斯 作為總統 西班牙印度教聯合會, 出席的還有 西班牙道教聯盟.
本次會議由研究副校長、 我-社區 與 Sergio García 教授(皆為 UPNA)合作的研究所 多元化與共存基金會 和科學與創新部,透過西班牙無合作協議的宗教教派的法律地位項目,該項目的主要研究人員是上述憲法學教授亞歷杭德羅·托雷斯(Alejandro Torres)和 奧斯卡·塞拉多·安貢,國家教會法教授 卡洛斯三世大學 (馬德里)。此外,本次科學會議是 歐洲項目,獲得了歐盟的財政支持,其中 斯帕西米爾·多馬拉茲基,政治學院教授 華沙大學(波蘭),是首席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