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土耳其《自由報》電子版報導,在 COVID-19 大流行期間因不遵守規定而在土耳其被罰款的人將能夠要求退還已支付的金額。
根據憲法法院的一項決定,將能夠恢復在冠狀病毒大流行期間因戴口罩義務和其他禁令而處以的行政罰款。 該決定是針對向憲法法院提出的上訴而作出的,並在土耳其國家公報上公佈。
這樣,在大流行期間繳納行政罰款的人將收回所繳納的金額。
對罰款未繳納的,稅務機關不予追究,處罰自動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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