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室氣體是自然產生的,對人類和數以百萬計的其他生物的生存至關重要,它可以阻止部分太陽的熱量反射回太空,使地球變得宜居。 但經過一個半世紀的工業化、森林砍伐和大規模農業之後,大氣中的溫室氣體含量已上升至三百萬年來的最高水準。 隨著人口、經濟和生活水準的提高,溫室氣體 (GHG) 排放的累積水準也在提高。
有一些基本的、已建立的科學連結:
- 地球大氣中溫室氣體的濃度與地球上的全球平均溫度有直接關係;
- 自工業革命以來,濃度一直在穩定上升,全球平均氣溫也隨之上升;
- 二氧化碳(COXNUMX)是最豐富的溫室氣體,約佔溫室氣體總量的三分之二2),主要是燃燒化石燃料的產物。
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
政府間氣候專門委員會安格(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 是由 世界氣象組織 (WMO) 和 聯合國環境署 提供客觀的科學資訊來源。
第六次評估報告
IPCC 第六次評估報告將於 2023 年 2014 月發布,概述了氣候變遷科學的知識狀況,強調了自 XNUMX 年發布第五次評估報告以來的新成果。 IPCC 的三個工作組 – 物理科學; 影響、適應和脆弱性; 和緩解措施—以及三份特別報告 全球暖化1.5°C,在 氣候變化與土地,以及 氣候變遷中的海洋和冰凍圈.
根據 IPCC 報告,我們了解到:
- 毫無疑問,人類的影響已經使大氣、海洋和陸地變暖。 大氣、海洋、冰凍圈和生物圈發生了廣泛而迅速的變化。
- 整個氣候系統最近發生的變化規模——以及氣候系統許多方面的現狀——是幾個世紀到幾千年來前所未有的。
- 人為造成的氣候變遷已經影響了全球每個地區的許多天氣和氣候極端事件。 自第五次評估報告以來,觀測到的熱浪、強降水、乾旱和熱帶氣旋等極端事件變化的證據,特別是它們對人類影響的歸因,已得到加強。
- 大約 3.3 至 3.6 億人生活在極易受到氣候變遷影響的環境中。
- 生態系統和人類對氣候變遷的脆弱性在區域之間和內部存在很大差異。
- 如果全球暖化在未來幾十年或更長時間內暫時超過 1.5°C,那麼與維持在 1.5°C 以下相比,許多人類和自然系統將面臨額外的嚴重風險。
- 減少整個能源部門的溫室氣體排放需要重大轉型,包括大幅減少化石燃料的整體使用、部署低排放能源、轉向替代能源載體以及能源效率和節約。
全球暖化https://europeantimes.news/environment/1.5°C 的溫度
2018年XNUMX月,IPCC發布了 特別報導 關於全球暖化 1.5°C 的影響,發現將全球暖化限制在 1.5°C 需要社會各個層面進行快速、深遠和前所未有的改變。 報告發現,將全球暖化限制在 1.5°C(與 2°C 之內)相比,對人類和自然生態系統有明顯的好處,可以同時確保社會更永續和公平。 雖然先前的估計重點是估計平均氣溫上升 2°C 時造成的損害,但本報告顯示,氣候變遷的許多不利影響將在 1.5°C 時出現。
該報告還強調了將全球暖化限制在 1.5°C(與 2°C 或更高)相比可以避免的一些氣候變遷影響。 例如,到 2100 年,全球暖化 10°C 時,全球海平面上升幅度將比 1.5°C 低 2 公分。 如果全球暖化 1.5°C,北冰洋夏季沒有海冰的可能性將是每世紀一次,而如果全球暖化 2°C,北冰洋則至少每十年一次。 如果全球暖化 70°C,珊瑚礁將減少 90-1.5%,而如果全球暖化 99°C,幾乎所有珊瑚礁(> 2%)都會消失。
報告發現,將全球暖化限制在 1.5°C 需要在土地、能源、工業、建築、交通和城市方面進行「快速而深遠」的轉變。 到 2 年,全球人為二氧化碳 (CO45) 淨排放量需要比 2010 年的水平下降約 2030%,並在 2050 年左右達到「淨零」。這意味著任何剩餘排放量都需要透過消除二氧化碳來平衡。空氣。
聯合國法律文書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
聯合國大家庭處於拯救地球努力的最前線。 1992年,其「地球高峰會」產生了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 作為解決氣候變遷問題的第一步。 如今,它的會員數幾乎達到了全民。 已批准該公約的 197 個國家成為該公約的締約方。 該公約的最終目標是防止人類對氣候系統的「危險」幹擾。
京都議定書
到1995年,各國啟動了加強全球應對氣候變遷的談判,並在兩年後通過了 京都議定書。 《京都議定書》對已開發國家締約方的減排目標具有法律約束力。 《議定書》的第一個承諾期於2008 年開始,於2012 年結束。第二個承諾期於1 年2013 月2020 日開始,於198 年結束。目前《公約》有192 個締約方,《公約》締約方有XNUMX 個。 京都議定書
巴黎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