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三批准的報告(15 票贊成,XNUMX 票反對,無棄權)旨在透過對歐洲議會議員進行強制性專門培訓來加強議會關於預防工作場所衝突和騷擾以及促進良好辦公室管理的規則。
未在任期前六個月內完成此項訓練的議員(特殊情況除外或除非他們之前已經這樣做過)將面臨 處罰 且無法當選為議會公職人員(例如議會議員) 歐洲 議會主席團或委員會主席),被任命為報告員,或參與官方代表團或機構間談判。
主席會議(即主席和政治團體領導人)可透過至少由三個團體組成的五分之三多數,在全體會議上提出罷免任何當選公職人員(例如歐洲議會主席團成員或委員會主席)的提案。 )如果他們未能完成訓練。此類投票將適用雙重多數門檻:三分之二的選票和所有歐洲議會議員的多數。同樣的程序也適用於報告員,本案的最終決定由相關委員會做出。
引用
報告員 加布里埃爾·比肖夫 (S&D,DE)評論道:「議會有責任制定解決工作場所騷擾問題的黃金標準,制定明確的規則並採取零容忍的嚴厲制裁措施。預防是關鍵,因為它使我們能夠主動解決問題,而強制性培訓則強化了我們對創造一個尊重和保護所有人尊嚴的工作場所的承諾。我們已經履行了議會主席團規定的明確政治任務,為了眾議院所有工作人員的利益,我們期待在全體會議上最終確定新規則。”
接下來的步驟
該報告預計將提交給10月11日至XNUMX日在布魯塞爾舉行的全體會議。
背景
關於「如何創建一支良好且運作良好的團隊」的培訓將由五個不同的模組組成,涵蓋助理的招募、成功的團隊管理(包括衝突預防和早期衝突解決)、議會援助的行政和財務方面以及騷擾預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