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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世界和那些没有人身自由和安全权的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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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人权公约由团体和专家起草 在正在组建的欧洲委员会内 1949-1950 年,基于欧洲运动制定的早期草案。

经过广泛的辩论,欧洲委员会大会将其在 100 年夏天由 1949 多名议员起草的人权宪章提案提交给了欧洲委员会的决策机构,即部长委员会。

欧洲委员会协商会议深受其影响的欧洲运动草案规定,根据《公约》第 9、10 和 11 条,保障“免于任意逮捕、拘留和流放以及其他措施的自由”。联合国的《世界人权宣言》。”

该案文没有在大会中引起任何讨论,并在大会 8 年 1949 月 XNUMX 日的建议书中没有作任何改动地复制。

专家委员会起草新的公约文本

理事会部长委员会 欧洲 1949 年 XNUMX 月召开会议,经审查拒绝接受大会起草的公约草案。 一个主要的担忧是,被保障的权利只是列举出来的,对权利限制的控制包含在一般形式中。

部长委员会随后呼吁成立一个法律专家委员会来起草公约草案,作为未来讨论的基础。 他们提供了大会的建议 人权 新成立的人权专家委员会章程。 委员会的任务是确定是否应该更准确地定义权利,例如使它们与现有立法和条件保持一致,还是作为一般性原则声明。

专家委员会的任务规定:“应适当注意联合国主管机关在这方面取得的进展”。

国际草案 人权公约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于 1949 年中期编写的,其中包括一篇关于人身安全的文章,其中指出:

1. 任何人不得被任意逮捕或拘留。

2. 不得剥夺任何人的自由,除非基于法律规定的理由和程序。

专家委员会朝着将权利缩减为实在法表述的方向前进,这似乎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而不是个人利益。 国家将享有针对其他国家的法律安全,这是压倒一切的观点。

欧洲委员会人权专家委员会于 4 年 1950 月 XNUMX 日收到了“秘书长收到的联合王国政府的评论”。在这些评论中,英国政府等人建议修改关于安全的条款。限制某些人的人。 他们将其表述为“为了教育监督的目的,通过合法命令对精神不健全者或未成年人进行合法拘留”。

英国政府已经就 1949 年中期国际人权法草案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提交了一份内容相同的意见书。 人权公约. 它基于一种担忧,即起草的人权案文寻求实施普遍人权,包括针对精神障碍(社会心理残疾)的人,这与英国和其他国家的立法和社会政策相冲突。

在 1950 年 XNUMX 月举行的第一次会议上,人权专家委员会审议了其若干成员提出的建议。 瑞典议员 Torsten Salén 法官指出,国家应该有可能采取“必要措施”来打击流浪和酗酒。

奥斯卡·道森爵士(英国)重申了其政府的建议,特别是关于人的自由和安全的条款,主要针对精神障碍者(即具有社会心理障碍的人)。

专家委员会在第一次会议结束时最终商定的公约草案初稿一字不差地重申了《世界人权宣言》关于生命权的条款:“任何人不得遭到任意逮捕、拘留或流放。 ”

紧随其后的英国为起草委员会的下一次会议提供了一项新的修正案,在文本上略有改动,但内容与他们早先的提案相同。 委员会成员包括 Oscar Dowson 爵士(提交提案)、Martin Le Quesne 先生(联合王国外交部外交官)、Birger Dons-Møller 先生(丹麦外交部外交官)和 Torsten Salén 法官(瑞典)。

这次由四名成员组成的委员会——其中两名来自英国,一名来自丹麦(他支持最初的英国提案)和一名来自瑞典——包括英国和瑞典对公约提出的修正案。 通过这项修正案,关于人身安全的条款将“精神不健全的人、酗酒者或吸毒者或流浪者”从普通人群中挑出来。

修正案文旧世界和那些不享有人身自由和安全权利的人的选择

公约定稿

专家委员会最终提交给部长委员会的公约草案包含与当前第 5 条相对应的两条关于人身自由和安全的条款。

版本 B 旧世界和那些没有人身自由和安全权利的人的选择

1950 年 1950 月召开的一次高级官员会议审议了该公约草案。他们有很多问题要讨论,但不知为何没有撤回关于人身自由和安全的条款的案文。 高级官员会议通过的报告和公约草案于 7 年 1950 月提交给欧洲委员会部长委员会。 XNUMX 年 XNUMX 月 XNUMX 日,部长委员会同意了起草的“保护人权和人权公约”。基本自由。”

3 年 1950 月 5 日,一个法律专家委员会最后一次审查了公约的文本,并对形式和翻译进行了一些更正。 当时,第 XNUMX 条略有修改,但都没有涉及“精神不健全的人、酗酒或吸毒者或流浪者”的具体豁免。 因此,公约获得了最终形式。 次日签署了《欧洲人权公约》。

欧洲公约授权以“精神错乱”为由剥夺自由

《公约》第 5 条关于通过联合王国代表的工作享有人身自由和安全的权利, 丹麦 和瑞典,按照其外交部长辈的指示,因此开始包括具体的语言,允许合法拘留非常广泛和未定义的“精神不健全的人”概念,理由是: 他们患有或被认为患有社会心理障碍. 换句话说,《欧洲人权公约》写入了精神病非自愿承诺以及剥夺酗酒者和流浪者的自由,只要这些是根据国家法律进行的,就符合欧洲人权标准。

该公约的这一段自那时以来未曾修改,并且仍然有效。

欧洲人权系列标志旧世界和那些没有人身自由和安全权利的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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