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殘疾人團體和心理健康與福祉聯盟的成員本週在歐洲議會的生物倫理委員會上發表了講話 歐洲理事會 委員會遵守普遍人權的新要求。
該講話指出,“自 2014 年以來,該委員會一直在起草《人權與生物醫學公約》(奧維耶多公約)的附加議定書草案,以規範非自願治療和精神病學安置。 這項工作基於近 20 年前通過的部長理事會建議,反映了一種過時的殘疾醫學模型。 從那時起,絕大多數國家通過批准《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致力於建立基於人的尊嚴和完整性的殘疾人人權模式。
然而,由於國家立法和政策允許殘疾人,特別是心理和智力殘疾的人,繼續成為精神病院和機構中脅迫的受害者。 人權 違規行為。 一些國家增加了非自願治療和安置,這些國家製定了與附加議定書草案類似的立法,特別是自 COVID-19 大流行開始以來。 這就是為什麼, 世界衛生組織(WHO) 正在推廣 基於權利的心理健康服務 歐洲委員會議會大會呼籲 撤回議定書草案 並採用基於人權的方法。
我們,以下簽署的歐洲議會議員,堅信本委員會和歐洲議會理事會 歐洲 作為一個整體,必須避免通過奧維耶多公約的附加議定書草案。 歐洲委員會最初的目的是維護歐洲的人權、民主和法治。
為此,它必須促進最雄心勃勃的人權標準並尊重 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 由歐洲委員會所有成員國簽署,並得到其中 46 個成員國的批准。
因此,我們呼籲您投票反對通過該協議,而是建議制定建議,以在個人自由和知情同意的基礎上促進精神保健服務的可用性和可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