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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二,五月7,2024
人權殘疾婦女和女孩的隱形

殘疾婦女和女孩的隱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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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委員會人權事務專員 Dunja Mijatović 女士指出,殘疾婦女通常在社會中被忽視和邊緣化,包括那些促進殘疾人權利以及促進性別平等和提高婦女地位的婦女。在星期四的地址。

長期以來,將殘疾婦女排除在決策空間之外使我們的社會陷入貧困, Dunja Mijatović 女士, 添加。 它掩蓋了他們所面臨歧視的根本原因,使有關性別和殘疾的有害陳規定型觀念長期存在,並導致無數侵犯人權行為。

暴力侵害殘疾婦女和女童

性暴力和性虐待風險的增加只是阻礙殘疾婦女和女孩與其他人平等享有廣泛人權的眾多方面之一。 長期以來,估計佔世界婦女五分之一的殘疾婦女由於性別和殘疾而一直處於隱形狀態。

這種不可見性解釋了統計證據表明,與非殘疾女性和殘疾男性相比,她們處於不利地位。 Dunja Mijatović 女士指出,遺憾的是,所有政策制定者和機構都沒有對保護他們的人權給予必要的關注。 與殘疾有關的法律往往排除了對婦女權利的考慮,而性別平等立法往往沒有納入殘疾方面。

這種情況在聯合國得到承認 殘疾人權利公約 (CRPD),除一個(列支敦士登)外的所有歐洲委員會成員國批准。 該公約專門為殘疾婦女專門設立了一條(第 6 條),規定各國有義務承認殘疾婦女和女童受到多重歧視,並採取措施抵消這種歧視,並確保充分婦女的發展、進步和賦權。 

在其 一般性評論 關於第 6 條,CRPD 條約機構列出了許多具體阻礙殘疾婦女享受聯合國公約不同條款保護的人權的方式。 其中許多考慮也適用於《公約》規定的權利 歐洲人權公約.

除了影響所有婦女和女孩的基於性別的暴力類型外,針對殘疾婦女和女孩的針對殘疾的暴力形式包括:取消對獨立生活、交流或四處走動的必要支持,例如,通過移除或控制對重要通信輔助設備(如助聽器)的訪問或拒絕協助通信; 移除無障礙設備和功能,例如輪椅或坡道; 以及護理人員拒絕協助日常活動,例如洗澡、穿衣、飲食和月經管理。 其他針對殘疾的暴力形式可能包括傷害輔助動物和欺凌、辱罵和基於殘疾的嘲笑。

殘疾婦女也經常遭受性暴力,包括經常在機構中。 Dunja Mijatović 女士說:“正如我多次強調的那樣,由於地理隔離、權力不對稱以及受害者無法尋求和獲得外部幫助等各種因素,機構環境是暴力和虐待(包括性暴力)的溫床,這一切都導致肇事者逍遙法外。”

她補充說:“這既涉及人際暴力,也經常涉及結構性和製度性形式的暴力。 女性的個人故事, 例如智力障礙,在機構中生活或倖存下來的人揭示了對他們的暴力和虐待可以正常化並成為結構性的多種方式。”

殘疾婦女和女童的性健康和生殖健康及權利

一種特別針對殘疾婦女和女童的暴力行為涉及非自願絕育、避孕和墮胎,以及未經有關婦女自由和知情同意而實施的其他醫療程序,儘管理事會明確禁止此類行為歐洲暴力侵害婦女和家庭暴力公約(伊斯坦布爾
公約)和 CRPD。

這個問題與以下問題密切相關 法律行為能力 (下載),這是《殘疾人權利公約》第 12 條所載的一項權利,但與殘疾男性相比,殘疾女性更容易被剝奪,Dunja Mijatović 女士說。 她補充說,殘疾婦女,特別是智力和社會心理殘疾婦女的身體完整權經常因替代決策而受到侵犯,在這種情況下,指定的監護人或法官有權做出改變生活的決定,據稱符合女性的“最大利益”,違背她的意願和偏好。

從 CRPD 委員會的許多結論性意見和伊斯坦布爾公約 (GREVIO) 監督機構的報告中可以看出,這種做法在歐洲很普遍,例如關於 比利時, 法國, 塞爾維亞 西班牙.

令人震驚的是,許多歐洲國家的立法允許強制絕育、避孕和墮胎,因為這些做法顯然是基於優生論關於殘疾人生命價值的假設或關於殘疾人成為母親的能力的刻板印象, Dunja Mijatović 女士說。

令人遺憾的是,各州仍在引入此類立法,例如在 荷蘭 2020 年出台的一項法律允許強制避孕,這使這種歧視和這種刻板印象長期存在。

因此,她呼籲所有成員國效仿 西班牙,根據 GREVIO 和 CRPD 委員會的建議,經過廣泛協商,在 2020 年廢除了強制絕育,即使事先得到了法官的批准。

她總結說,她非常重視成員國有責任確保充分享受 婦女和女孩的性健康和生殖健康及權利.

緊急情況和衝突局勢中的殘疾婦女

不幸的是,另一個在歐洲變得更加緊迫的關注領域是讓殘疾婦女參與應對緊急情況和衝突局勢。

隨著烏克蘭戰爭的肆虐和歐洲正在見證 人道主義災難, 會員國必須盡最大努力確保人道主義支持也能惠及殘疾婦女和女童,她們面臨著額外的障礙,包括影響溝通和行動的障礙,在他們的支持網絡被打亂且他們所依賴的無障礙基礎設施正在被破壞的情況下銷毀,Dunja Mijatović 女士說。

她呼籲收容那些逃離烏克蘭的殘疾婦女和女孩的成員國特別關注她們的需求並避免二次受害,例如由於無法進入的接待設施,這可能會進一步增加暴力和虐待的風險。

殘疾婦女和女童的參與和包容

對殘疾婦女的歧視是一個普遍存在的問題,不僅限於上述問題。

人權專員指出,與所有與殘疾有關的領域一樣,前進的道路必須讓殘疾婦女和女童充分參與和參與影響婦女和殘疾人的政策和決策機制和立法,遵循“沒有我們就沒有我們”的原則。 成員國需要在這方面取得很大進展,並超越沒有長期預算和規劃的象徵性姿態。

她還認為去機構化和法律能力改革以消除所有形式的替代決策對於改善殘疾婦女的狀況至關重要,更有理由將這些問題視為絕對優先事項。 

她總結說,現在是結束這種狀況並堅定承諾扭轉對殘疾婦女和女童的排斥的時候了。 朝著這個方向邁出的第一步必須是承認殘疾婦女和女孩尚未開發的力量和復原力,以便她們自己能夠引領前進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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